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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内阁制度特点_明朝内阁制度_世界速递

2023-06-25 01:01:15 来源:互联网 分享到:

1、明朝最初沿袭元朝制度,设立中书省,置左、右丞相。

2、   洪武十三年(1380年),胡惟庸案之后,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,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3、原中书省官属尽革,惟存中书舍人。

4、同年九月,朱元璋设置四辅官,以儒士王本等为之。

5、从明代起,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,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,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。

6、   洪武十五年,再次撤销,而仿照宋朝制度,设置华盖殿、武英殿、文渊阁、东阁诸大学士,其中礼部尚书邵质、检讨吴伯宗、翰林学士宋讷、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。

7、   之后,又置文华殿大学士,征耆儒鲍恂、余诠、张长年等人担任,以辅导太子,品秩为正五品,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。

8、这就是内阁的雏形。

9、 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,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(三杨辅政),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,但到了大明成化、弘治朝之际,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。

10、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,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,经过大明嘉靖、隆庆朝的发展,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,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,而内阁首辅变成为实际上的宰相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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